委员会规则

(经2019年8月16日“网安委”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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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委员会简称“网安委”,是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下设的工作部门,接受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领导,并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 “网安委”的宗旨是:服务、协调、沟通、自律。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思想和“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等系列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纽带桥梁作用,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动新技术应用和发展新业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引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动网络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 “网安委”的工作内容主要围绕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服务、安全电子政务、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标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四条 “网安委”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住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章 工 作 职 责

第五条 “网安委”的工作职责:

一、构建一个政府、会员、广大网民之间沟通协作与研究探讨的平台,进一步促进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

二、为政府及重要用户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咨询;

三、推动制订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自律和服务规范,促进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诚信体系的建设;

四、推动建立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合作体系,参与构建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和支撑体系;

五、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民的防范意识,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

六、推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与信息的共享,建设一个有利于技术与信息共享的交流平台;

七、促进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国内省内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标准规范的研究与推广;

八、完成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六条 “网安委”委员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理事单位以上(含理事单位)级别的相关会员单位领导或高级技术人员、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及相关专家学者自愿加入组成。

第七条 “网安委”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依照选举办法产生,并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

第八条 “网安委”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提名,依照选举办法产生,并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提请委员会审议批准聘任。

第九条 “网安委”第一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筹备会议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推举产生,其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人选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从第二届开始,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经会长批准)从来自各相关单位的委员中提名并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任期均为四年,可连选连任。当选的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为主任委员单位,当选的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为副主任委员单位,当选的秘书长所在单位为秘书长单位(如秘书长为副主任委员兼任,则为副主任委员单位。注:主任委员不得兼任秘书长),并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

第十条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或以上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委 员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第十一条 委员的权利:

一、有权参与本会管理;

二、对本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培训、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及其它活动;

五、 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六、 其他按本章程享有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的监督和管理;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向委员会提供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企业管理信息和有关研究成果;

三、承担本会委托的事项及按本章程应尽的义务。

第五章 工 作 规 则

第十三条 本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审议本年度工作报告,研究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本会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网安委”全体委员会议闭会期间由秘书处代行其职权,重大事项须经主任委员同意,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如:研究制订年度计划及解决工作中有关重要问题;审核通过加入“网安委”的成员单位;调整或审核通过增补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对一年未亲自参加过“网安委”活动的委员、副主任委员进行除名等。增补委员、副主任委员或除名委员、副主任委员报下一次“网安委”全体委员会议追认。遇有特殊情况,经主任委员同意,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秘书处可组织召开临时主任委员会议或“网安委”临时全体委员会议。

第十五条 “网安委”定期向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汇报工作。“网安委”秘书处负责处理“网安委”日常工作及与各方面的工作联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会的英文名称是: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WORK COMMITTEE OF GUANGDONG INTERNET SOCIETY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于“网安委”。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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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任委员
张红霞(女):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博士)
二、副主任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 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CEO
孔文峰: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首席战略官(硕士、高工)
刘山葆:广东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主任(硕士)
肖云泰:广东省国家安全厅调研员(高工)
邢少敏(女):得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硕士)
宋 苑(女):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广东分中心副主任(硕士、教授级高工)
苏爱国: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信息安全部总经理(博士、教授级高工)
李启文: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信息安全保障部副总经理(硕士)
陆丹青: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武瑞龙:广东省国家保密局调研员(高工)
高 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区总经理(硕士)
黄健文: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系统工程部(信息安全中心)副总经理(博士)
傅克冰: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副总经理(高工)
魏俊杰:深圳新闻网副总裁、总工程师
三、秘书长
刘山葆(兼):广东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主任(硕士)
四、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 鑫:锦江信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总监
王兆良:广州军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硕士、副研究员)
王俊飞:南方新闻网技术部主任(高工)
石松奇:深圳市网安计算机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宁迪斯:天讯瑞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项目经理(硕士、高工)
江 华:金羊网技术总监(高工)
刘 礼:广州竞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沈镇林:暨南大学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硕士、教授级高工)
肖崇伟:广东安创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新华: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硕士)
杨 勇: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博士)
杨 辉:广州盛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麦伟杰:广州艾媒数聚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策划中心总监
李加赞: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官
李征坤:广东财经大学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院基地常务副主任(博士、副教授)
李根森: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工)
李嘉华:广东讯天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 阳:广东南方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郑炳森: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部门经理
郁其雨:广州艾媒数聚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裁(硕士)
林海娜(女):广州天懋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周明松:广东核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安全高级项目经理
袁俊杰: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硕士)
高春明:奥一网副总编辑
黄志平: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硕士、高工)
解 磊:中移铁通广东分公司维护部总经理(硕士、高工)
颜海冰(女):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E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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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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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机构名称: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网金委”)。

    第二条:“网金委”是广东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内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等自愿结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网金委”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凝聚广东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力量,专注于互联网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利益;搭建现代金融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从业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有效聚合产业力量,加快广东区域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推动广东现代金融业创新和规范健康发展,突出建设健康安全的互联网金融等具有强烈现代信息特色的金融行业。

    第四条:“网金委”接受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管理、监督与业务指导。

    第五条:“网金委”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省深圳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网金委”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管理的调研工作。

    (二)发布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报告,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开展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发展状况和热点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政策研究和学术交流,向政府部门反映成员的意愿及合理要求;搭建省内、省际及国际相关企业间合作交流平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企业成长

    (三)不定期组织专家和业内人士围绕现代金融热点开展研讨,为广东省区域现代金融中心建设献言建策,为政府决策服务;营造促进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产业发展环境,制定和实施行业服务规范,面向广东地区金融行业发布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建议,维护互联网金融行业利益

    (四)研究制订并实施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协同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五)积极推动广东地区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与金融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各类新技术、新业务、新市场的交流活动,促进会员增进了解、加强合作、实现共赢,推动现代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六)不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交流合作,推动金融创新、健康发展和风险防范;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互联网金融知识宣传宣讲及人才培训等活动,推广互联网金融服务,开展咨询、培训和技术服务,加强高级互联网和金融人才培养。

    (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八)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或成员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成员单位

    第七条:“网金委”由广东省范围内的与互联网金融服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其他相关经济组织及相关社会团体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网金委”的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章程》和“网金委”章程;

    (二)自愿加入“网金委”,参加“网金委”活动,支持“网金委”工作;

    (三)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相关机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四)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五)其所在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理事单位(副主任委员及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主任委员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副会长单位)。

    (一)向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提交申请表;

    (二)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报送“网金委”主任委员联席会议;

    (三)“网金委”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四)履行相关程序后成为正式成员,并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颁发证书。

    第十条:退出机制

    (一)成员退出“网金委”时应提前一个月向“网金委”办公室提出书面通知。办公室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报主任委员联席会议批准,取消其委员资格;

    (二)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全体成员大会或主任委员联席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网金委”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全体成员大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参加“网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对“网金委”重大事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享有“网金委”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网金委”章程,执行“网金委”决议,维护“网金委”声誉和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加和支持“网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网金委”交办的工作;

    (三)积极参与“网金委”的建设,为“网金委”发展献计献策;

    (四)向“网金委”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单位会员设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四条:“网金委”组织机构包括:全体成员大会、主任委员联席会议等。全体成员大会为“网金委”最高权力与决策机构,每届任期四年。

    第十五条:“网金委”设主任委员一名,常务副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互联网金融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企业家担任。“网金委”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第一届“网金委”领导机构经协商推选,第一次全体成员大会选举经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确认后产生;自第二届起,“网金委”领导机构由成员单位推荐提名、全体成员大会选举并经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确认后产生。

    第十七条:“网金委”工作办公室为“网金委”的办事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主任委员提名并经“网金委”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提名聘任。

    第十八条:“网金委”设专家组,由互联网金融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担任专家。

    第十九条:全体成员大会的职权

    (一)决定“网金委”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权;

    (二)选举和罢免“网金委”领导成员,包括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

    (三)制定“网金委”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依据《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章程》制定和修改“网金委”章程;

    (四)审议“网金委”年度工作报告;

    (五)对“网金委”变更、解散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变更或撤销“网金委”不适当的决定;

    (七)决定“网金委”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全体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主任委员联席会议为“网金委”日常决策机构,在全体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决策权,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参加。主任委员联席会议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全体成员大会需有2/3以上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与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其他事项决议可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二条: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期均为四年,可连选连任,同一职位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全体成员大会与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并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网金委”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二十四条:主任委员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成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网金委”开展工作;

    (三)提名“网金委”办公室主任候选人;

    (四)检查全体成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代表“网金委”签署有关文件;

    (六)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七)根据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提议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事宜,决定对“网金委”成员的处分,提议对“网金委”成员的除名;

    (八)领导“网金委”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网金委”工作办公室主任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编制并组织完成“网金委”年度工作任务;

    (三)向全体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负责“网金委”专家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网金委”可设立顾问。由国内外互联网金融领域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联系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担任。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网金委”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对“网金委”章程的修改,须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经主任委员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网金委”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成员大会通过后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网站发布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条:“网金委”因完成宗旨需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解散的,由“网金委”全体成员大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一条:“网金委”终止决议须经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网金委”终止前,须在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指导下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网金委”正式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修改权在“网金委”全体成员大会,修改须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并获得与会代表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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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任委员
    吴晓文: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二、常务副主任委员
    李 锡:深圳市前海合聚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三、副主任委员
    王 实:深圳市合拍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 峰:深圳华金财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总裁
    齐 洋: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许先伟:深圳市富金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刘豐磊:深圳市融金所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陈 康:深圳市高搜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EO
    余 军:深圳市小牛在线互联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首席运营官
    张 滨:深圳市前海九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 文:广州鹏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曾瑜辉:深圳前海风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CEO
    简慧星: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 董事长
    魏 宁:口贷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四、委员
    车永进:深圳融信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汉链:深圳市前海大丰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陆浪涛:深圳市前海泰丰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CEO
    张兴:深圳小微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姚 聪:深圳市迈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徐来添:深圳纵合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彭国飞:深圳前海优越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CEO
    潘凌佶:上海维氏盾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CEO
    说明:“一”、“二”、“三”中吴晓文、齐洋、陈康、余军、张滨等五人为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副会长,其单位为副会长单位,其他均为常务理事及常务理事单位;“四”为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理事及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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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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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机构名称: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链委”),区链委英文名称Guangdong Internet Society Blockchain Committee,缩写GDISBC。

      第二条:区链委是由省内从事区块链领域的互联网应用实践、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政策和趋势研究、行业规范管理等工作的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有关代表组成的全省性、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区链委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凝聚和引导互联网及区块链领域的社会力量,制定支持互联网与区块链融合发展的标准规范,推动互联网与区块链融合创新,深化互联网技术在区块链企业和行业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区块链与互联网结合的新业态,助力相关行业的网络化、智能化转变,推进互联网与区块链产用互动和协调发展,促进信息化和相关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区块链技术健康快速有序发展,营造安全高效的区块链生态圈。

      第四条:区链委是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分支机构,接受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管理监督与业务指导。

      第五条:区链委的办公地点设在广州。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向成员单位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调研工作。

      第七条:区链委的任务及业务范围:

      (一)发布有关区块链应用状况的研究报告,发布行业示范评选结果,向政府部门提供促进区块链应用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区块链企业家们针对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 ;

      (三)促进广东省内的区块链企业与其他省市及海内外优秀的区块链企业和企业家的友好交往与联系,学习和推广先进的区块链技术,加强业务交流,促进技术合作;

      (四)加强区块链企业与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系,扩大区块链企业的交往范围,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政府与各行各业的场景应用和落地;

      (五)帮助区块链企业及时获取区块链发展相关政策、资讯信息,为企业之间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和帮助;

      (六)制定区块链技术标准、质量规范、技术规程、服务标准、评级标准、人才培养标准、区块链应用测评标准等,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七)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区块链技术发展调查、发布区块链技术最新信息、企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

      (八)协调成员与成员,成员与非成员,成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成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九)开展区块链科学研究、产业发展研究、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组织区块链技术培训、制定技术标准、提供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服务、技术转移、产品推介以及合作交流服务等。

      (十)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则规定的其它活动。

      第八条:倡导网络文明和行业自律,促进网络文明体系与区块链文明体系的融合发展,推动区块链应用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第九条:关注省际、国际上区块链应用的最新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省际、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成员单位

      第十一条:区链委成员单位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从事区块链领域的互联网应用实践、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政策和趋势研究、行业规范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组成。

      第十二条:加入区链委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章程》,承认并遵守区链委工作规则;

      (二)自愿加入区链委,参加区链委活动,支持区链委工作;

      (三)企业或相关机构成员,应为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区块链相关单位;

      (四)企业或相关机构成员应为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会员单位(少数特邀人员除外)。

      第十三条:加入程序

      (一)提交《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及《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二)经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按照《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规定,颁发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会员证书、牌匾,同时相应颁发区链委委员单位证书。

      第十四条:退出机制

      (一)退出自由;

      (二)提交书面形式退出申请,说明退出理由,并交回会员证书及会员牌匾;

      (二)在区链委的内部沟通平台上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区链委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

      (二)参加区链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区链委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全体成员大会的表决权;

      (五)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监督权,对不符合有关规范准则或有损区链委声誉的行为,可以向区链委秘书处投诉和举报;

      (六)符合本工作规则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区链委工作规则,维护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及区链委合法权益;

      (二)宣传区链委的宗旨,完成区链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区链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向区链委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七条:全体成员大会为区链委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五年。第一届区链委领导成员由发起单位协商推选、第一次全体成员大会选举并经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确认后产生;自第二届起,区链委领导机构由成员单位推荐提名、全体成员大会选举并经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确认后产生。

      第十八条:区链委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以上级别的会员单位代表及区块链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担任。区链委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区链委设立秘书处,秘书处为区链委的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秘书长由区链委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聘任,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区链委全体成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订和修改区链委工作规则;

      (二)决定区链委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及其他事宜;

      (三)选举和罢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

      (四)通过区链委重要决议。

      第二十一条:全体成员大会需有2/3以上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与会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全体成员大会的召开时间由区链委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区链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任期均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但同一职位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体成员大会1/2以上表决通过,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区链委主任委员行使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成员大会;

      (二)检查全体成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区链委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领导区链委开展工作,制定区链委工作计划。

      第二十五条:区链委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区链委全体成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区链委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组织完成区链委年度工作任务;

      (三)向全体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协调区链委内部工作。

      第五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六条:区链委因完成宗旨需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解散的,由区链委全体成员大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七条:区链委终止动议须经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区链委终止前,须在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指导下处理善后事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工作规则自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工作规则修改权在全体成员大会,修改须获得与会代表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十一条:本工作规则解释权归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

      组织架构
      当前位置:区块链专业委员会 > 组织架构
      一、主任委员
      齐宪威:广东中科智能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CEO,广东省财政厅评审专家,深圳技术大学硕士生导师。
      二、副主任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志文: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沈镇林:暨南大学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正处级技术总监、教授级高工

      陈 文:广东智联融通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物联网工程师、高级培训师

      李大为:中国密码学会区块链专委会主任,深圳市商用密码行业协会会长、博士

      李学军: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网络发展部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欧阳秀平: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首席信息官兼数字化部总经理

      赵 建: 深圳技术大学区块链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博士

      黄继宁: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规划技术部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曾景隆:广州弘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三、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刘 清:广东国科禾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 进:深圳市誉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锋:中建一局华南公司副总经理

      刘 沈: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经理

      刘 清:广东国科禾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 华:广东羊城晚报数字媒体有限公司(金羊网)技术开发部主任

      许小颖:华南理工大学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

      何 超: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区块链架构师

      吴刚汉: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副处长、工程师

      陈 涛:领航动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南区副总经理

      陈 飚:南方新闻网技术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陈树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高级工程师

      陈鹤泉: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数字商服管理部项目总监

      张勤学:广州华工中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慧勇: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区块链事业部负责人

      李 力: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邵 静(女):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

      周 庚:佰思(广州)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先军: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章 坚: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黎彦玲(女):中移铁通广东分公司高级工程师

      潘 锋:广州宏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五、委员会顾问:

      欧阳农跃:高级经济师,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联盟专家委主任,原南方网总裁

      相韶华:教授,深圳技术大学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院长

      李 慧(女):教授,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亚信集团副总裁

      张建军:广州市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

      选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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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体委员产生办法

      一、根据《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简称“区链委”。

      三、经所在单位推荐,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审核、会长批准,即可成为“区链委”委员。

      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选举办法

      一、根据《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简称“区链委”。

      三、经所在单位推荐,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审核、会长批准的“区链委”委员,有权参加选举。

      四、采取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区链委”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秘书长一人。

      五、参加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选举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缺席的委员可以委托代表表决。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候选人获得参选人数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方可当选。

      六、委员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者另选他人。同意、不同意、弃权的均在其姓名后面的相应空格内分别划“○”、“×”、不作标记;另选他人的可在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后的同意栏内画“○。

      七、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候选人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经会长批准)从来自相关会员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的委员中提名。选举结果公布后,当选的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即为主任委员单位,当选的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即为副主任委员单位,当选的秘书长所在单位为秘书长单位(如秘书长为副主任委员兼任,则为副主任委员单位)。如当选者所在单位非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其本人属“区链委”特邀人员,加入“区链委”属个人行为,与其所在单位无关,其所在单位不得冠以“区链委”委员单位等之类的称谓。

      八、主任委员和秘书长不得来自同一个单位,主任委员不得兼任秘书长。

      九、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秘书长单位以及委员单位必须具有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以上资格。

      十、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处推荐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各1名。

      十一、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的选举方式有会议选举和非会议选举(微信、QQ、钉钉、电子邮件、信件、传真)两种方式。

      十二、如进行会议选举,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人统计选举结果记录,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负责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十三、如进行非会议选举,由监票人在规定时间内回收参选人员的投票结果。如参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监票人反馈选票,则视为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人统计选举结果记录,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以书面形式通过网站或委员微信群宣布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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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规则
        当前位置: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 > 委员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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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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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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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暂无数据
        第五章 终止程序
        暂无数据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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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架构
        当前位置: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 > 组织架构
        一、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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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副主任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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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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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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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委员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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